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需要
物业公司应该将物业费明细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定要公示的。现时有许多物业管理和业主关系不融合,有些甚至矛盾激化。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物业管理部门收费不透明所致。如果物业管理部门将收费情况公示与众,增加透明度,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猜测和矛盾。
物业费使用情况要公示吗
要。
物业费的收取以及缴纳的相关标准是有义务向业主公示的,并且,物业费的收支明细,业主也是有权利知晓的,因为物业的收支基本上是使用业主的公共部分进行收益的。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要公示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物业费收支公示规定
一是项目基本情况:
1、小区物业项目收费总住宅户数:____户。
2、收费标准:____元/平方米*月。
二是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明细表。
三是物业服务事项说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2、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为道路、户外排水管道、池、井和渠等;
3、绿化养护;
4、区域环境卫生清洁;
5、安保服务。。
四是垃圾清运费特别说明等。
物业费的收支必须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实行:服务过程公开,大事记要公开,日常事务公开。收支账目公开。备品及公共设施增减公开。财务流水公开等。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受全体业主的委托,24小时,全方位,为小区全面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业主为支持和维护他们的辛勤工作。支付务业管理费予以报酬。但不能有暴利行为,所以物业费收支一定以公示板,宣传专栏等形式公示。
物业费收取公告怎么写
物业费收取公告尊敬的业主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我公司将于[日期]至[日期]期间收取[月份]的物业费,请您于[日期]之前到[地点]缴纳。缴费方式包括:[缴费方式]。逾期缴纳物业费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计算,每日万分之五。感谢您的配合,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物业管理处。
武汉五户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竟张榜公示,你怎么看
整个小区,还剩下五户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也是无奈之举才给予张榜公示。
说实话若大个小区,几百户人家,离开物业管理还真不行。至于业主对物业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不满意,在交物业费时会填写一张物业征求业主意见表,事项非常具体。事后物业对业主所提合理意见和建议会及时改进与采纳的。
别的小区这方面情况不清楚,我所在的小区是这样去做的,业主对物业这块还是较满意的。
楚天君带大家回顾一下事件经过,这是一场发生在小区物业和5名欠费业主之间的纠葛!也许在大家的小区也不会少见。
在青山区工业二路的一个小区大门口,挂着一个大大的白板儿,但这白板并不白,而是一张欠费黑榜!原来,小区已经开始收2018年的物业费,但还有5个“钉子户”一直欠着2017年的物业费没有交。为了敦促他们快点补交费用,物业选择了在小区唯一的出入口,挂上了黑板,上面写着5户业主的全名和房号。
白板大小有限,但房号和名字的字号无比的大,全小区进进出出来来回回,都不可避免的要往白板上看。这一下,有业主觉得,大名上了黑榜,房号也曝光,实在是太丢脸了,而且物业也算暴露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是侵犯了他们的个人隐私!
这个事情一出哦,网友们基本上分成了两个阵营
首先是支持物业曝光“老赖”的
支持物业的网友表示,业主可能是自己找理由拖延不交,这就像法院曝光老赖信息一样,对于这样不配合工作的人,只能够采取这样措施,看看他们脸上到底挂不挂得住。
一致想问物业公司是谁请来的?不是由业主委员会请物业公司吗?为什么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说为什么阻止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公司明明是业主提供资金,却偏偏为开发商服务!物业服务是购买服务,服务不好就不购买,难道不是吗?
不交物业费,心安理得的享受免费服务,置其他按期缴费的住户于何地?这也是一种不诚信行为!另外有一种现象,小区里吵的最凶要换物业的人,往往是欠费最多的人,居心不良!这种人进了业委会,那恶性循环就开始了,最后就是小区物业越换越差,好的物业听到小区名字都不敢来。
整天喊取消物业、没有物业就无事、要抵制收费的人大多数都是没学过法律的人,为什么这样说?物业公司入驻小区,难道就只干一件收钱的事?为什么不去看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谁在养护?经过十多二十年还能使用?为什么?是谁清扫了小区?谁清运了垃圾?是谁修剪了园林绿化?令小区鸟语花香?是谁对小区内进行消杀,令蚊蝇鲜有扰人清梦?在风高月黑之夜,谁在岗位上巡逻?在风雨天灾人祸之际,物业人退缩过吗?可以这么说,恶意欠费的人首先是侵犯了正常交费的人的权益,他们享受了服务,但没尽交费的责任。另一方面,他们是个体,不具有民事主体责任,所以对物业服务只出自于私心,出自于个人主观意愿!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授权的机构,当物业服务出现问题时,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甚至组织业主投票表决更换物业公司,国家对这些事已有相关的法规规定,为此,希望那些整天说要取消这取消那的人,别再破坏社会的稳定和谐了,这也是为什么人家住的小区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它的价值就高,而有些长期不交费,不愿意协助物业企业的楼盘,它的价值就会低于周边楼盘的原因。正因为这些老鼠屎坏了小区这锅汤!
你问我怎么看我看这五户就是不想花钱买服务的一种无奈、别人交钱他们得到服务凭什么.别人的钱不是钱他们钱就是钱吗?物业服务如果有问题可以提意见让物业更好地服务好不行吗?不交费不是理由、如果全体业主都不交不是造成了恶性循环了吗?大家都不交钱物业凭什么为你服务呢?你也不是物业的儿子.你不交钱别人交了心里能平衡吗?
物业公司己被业主大会公投解聘,却拒不撤场,且公告收取物业费,这种老赖是否违法
物业公司赖着不走,业主们都联合起来不交物业费。看他还能撑多久!在这个期间首先要找好下家,不能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还没新进来,没有衔接好导致小区混乱。另外还要做好心里准备,这个物业肯定会捣乱,停水停电或者搞点破坏是物业公司常用的手段。既然业委会自己解聘物业公司,他们赖着不走肯定违法。可以通过街道社区协调,态度要强硬。
商铺交物业费需要公示吗
要公示的,以宁波为例: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区域内上一年度的相关物业经费收取、使用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物业经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和说明。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物业经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作书面答复和说明;
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费用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入中支出。
扩展资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费收支情况要公示吗
要。物业费要公示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物业公司的合同都不公示,业主根本不清楚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怎么交物业费
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是有知悉权的,一般上开发商在交房之前就会确定了小区的物业,交房工作也是由物业负责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交房时开发商会将物业服务合同作为附件一起与业主签订,所以说业主应该是有一份物业服务合同的。
在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时,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也是要经过业主大会通过的,一般会进行公示提意见,然后授权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复印一份,这样可能知道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了。
作为二手房业主,可以向出卖人复印一份,有业委会的可以找业委会复印一份,或者找物业说不知道收费标准,要看下物业服务合同再交钱,估计物业也会给你看的!
问这个问题的人,不知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物业管理合同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一种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签订的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无论是哪种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虽然是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但是他都必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在合同里对服务的事项、服务的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如果合同里没有这些内容,到政府备案时是不会被通过的。另外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包含《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怎么能够说不知道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有现些,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是连里面的内容也没看一下,那你对自己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投票之前一定是会在小区在小区内公示,而且召开业主大会的整个过程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的内容同样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业主说不知道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那就更加可笑了,只能说你对小区的事物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该交管理费了就找理由逃避。
总之,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还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合同的约定中,一定会有服务的内容和服务质量,否则就不能通过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备案。如果你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没有通过属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那么这个合同就是非法的,无效的。你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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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公示业主可以看吗
当然可以看,根据我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这些收费项目都是需要向业主公示的,而且物业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公示这些结果给业主看,而不是业主想知道时去问,这是一种依法主动公开的行为,如果物业没有公开,业主可以要求其在小区内公示栏进行按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