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归男捅死妻子后最终自首,会不会被判罚死刑
最近,上海一名海归严某杰因债务矛盾将自己的新婚妻子刘某捅死之后,放火毁迹。最后在养父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自首。
案发现场早已死去的刘某脖子上还插着把刀。毋庸置疑严某杰已经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此外因他事后焚烧现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所以同时也涉及到了另一宗罪—放火罪。对于同时犯两个罪行以上的犯人我们称之为数罪并罚。
杀人后自首会被判死刑吗
一、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根据犯罪手段和情节的恶劣程度来判定。如果罪行极其恶劣的,会以故意杀人罪来判处死刑。
严某杰并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海归。他是在国内的学校混不下去了才花钱去国外镀的金。而且没有完成学业,连毕业证都没有。回国后无心于3000多元一个月的工作整天沉迷于赌博导致债台高筑。而这一切都从未向他的妻子及亲家提及过。
那段时间眼看还债的时间逼近。他想着妻子的身上还有几十万的彩礼钱。于是希望刘某能够拿出25万来给他还债。可刘某觉得这钱应该留给患有癌症的公公治病......俩人应该起了争执,严某杰本来只想拿刀吓吓刘某,没想到情急之下连捅了妻子三刀,导致刘某直接丧命。
题主所说的是发生在上海浦东彭平公路某别墅区(自建房)的“320杀妻纵火案”吧?
该案犯罪嫌疑人严某,男26岁,嗜赌成性,在外债台高筑,,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严某问新婚不久的妻子刘某(女27岁)要钱还债,刘某不肯,两人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严某恼羞成怒,持尖刀捅刺被害人刘某要害部位多刀,致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嫌疑人严某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妄图逃避法律严惩,伪造现场实施纵火,企图将凶杀案伪造成失火意外事故,幸亏浦东警方和消防部门高度警觉和重视,经过仔细勘察现场和法医对被害人刘某尸体的检查,确定这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后纵火毁尸灭迹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之后,知道事情纸包不住火的犯罪嫌疑人严某,迫于无奈,被迫向警方投案自首,
综上所述,本案犯罪嫌疑人严某,因为家庭琐事,竟然对妻子实施残忍杀害,作案手段残忍血腥,情节特别恶劣,并且在杀害妻子后还纵火烧房,对社会危险性极大,虽然犯罪嫌疑人严某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但是他所实施的严重恶劣犯罪行为和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并不足以对其轻判,据此,犯罪嫌疑人严某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終身的概率非常大。
国内学渣严某去国外溜达一圈,便成海归了。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只有通过这条途径,才能为自己镀层金,添些彩。妻子被他这个虚假的身份蒙蔽了双眼,轻信了他的谎言,和衣冠禽兽走到了一起。
因欠下赌债,严某向妻子索要25万,不过遭到了后者的拒绝。妻子认为公公治病,正是花钱的时候,不能乱用钱。严某没有得逞,就将新婚才三个月的妻子无情地杀害了。
其实严某是养子。养父母之前有个孩子病故了,所以严某被抱来养了。养父母将其视如己出,什么都依着他,也就导致他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
在养父的陪同下,严某投案自首了,交代了作案过程。从这点来看,严某不会被判处死刑,因为他有自首的环节。作为普通民众 肯定是希望严某被处以极刑的,这样就少了个祸害。
新婚燕尔, 燕尔新婚。可怜的女人还没享受到新婚的快乐,就被自己中意的男人给杀害了。死者遇人不淑,对身边这个男人了解不够,就和他步入了婚姻殿堂,也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上海海归男杀妻焚尸,性质恶劣,虽有自首情节,也应当判处死刑。
海归男姓严,被她杀害的妻子姓刘。二人结婚才短短三个月时间,按理说还算是处于新婚期。
事情的起因源于严某赌博,并且欠下不少赌债。为了偿还赌债,严某想要找妻子刘某借25万元,遭到刘某拒绝。
情急之下,严某找来尖刀,威胁刘某。随机二人发生争执,气急败坏的严某随后拿起尖刀扎向刘某的脖子,致使刘某当场死亡。
刘某死后,严某纵火烧毁房屋。
后严某回到父母身边,向父母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在严父的教育下,严某陪同父亲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按照严某的供述,他的主观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要素。
犯罪动机:起因是需要借钱,在借钱未果的情况下,进而杀人。
犯罪行为及后果:用尖刀刺杀妻子,造成妻子死亡,并且还有毁灭证据之嫌。
他当时的主观意愿是要剥夺妻子的生命,并且付诸实施,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主体要件:严某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责任能力人。
综上,严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要素。
随着上海的这位从英国留学归来的严某某选择自首,将所有的经过都告知了警方,有关这一案件也大致明晰。那严某某杀害了刚刚与自己结婚只有三个月的妻子,同时,在选择杀害妻子后,又故意纵火,妄想用失火来隐藏真正事实。上海海归男会不会被判死刑呢?
首先,整个事件主要是因为要钱所导致的。因为严某某嗜赌成性,在外面欠下了不欠赌债,为了尽快将赌债还上,身上没有钱的严某某就去向自己的妻子索要。妻子言明这二十五万元要为其父亲看病所用。而严某某执意想将钱拿走,就这样双方有了不同意见。一怒之下,严某某拿起到,按照他的说法,本意上是想吓唬威胁下妻子,以便成功将钱弄到手,结果在冲突下,杀死了妻子,造成了不可挽救的事实。眼看出了人命,严某某故意放火,伪装成失火烧死的状况。结果因为在警方前去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受害者脖子上仍然插着刀子,所以判定为刑事案件。在严某某杀害妻子后,也变得走投无路,就将事实情况告诉了他的养父,其养父立刻和他前去公安局进行自首。
对于严某某,杀人情况属实,并且在案发后故意逃窜,放火想要掩盖事实。但是最后,在其养父劝说下,主动自首,应该对其罪恶会有所减少。在审讯严某某的过程中,严某某也说自己非常后悔,因为赌博和借高利贷在外面欠了不少钱,现在又杀了妻子,对生活也看不到什么未来,也甘愿一死。对于法院到底是否对严某某判处死刑,按照他的自首来说,可能会尽量减轻刑罚的。但是,对于杀妻放火的事实,也绝不能够姑息。个人感觉严某某应该至少要判罚几十年的刑罚,严重的话,更甚至有可能是无期徒刑。但是对于判处死刑,感觉几率不大。不管怎样,希望最后相关部门能做出公正的处理和判罚。
像这种事情就应该株连九族,男方父母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外面赌博欠债,还把人家这么好的女孩娶过来,这男的就不用说人渣垃圾了最恶毒的语言用在他身上都不为过。凌迟处死吧!
妻子过世了,我和小姨子有了感情,家人反对,我该不该继续
妻子过世了,和小姨有了感情,家人反对,问该不该继续?
给你举个例子,很早前我单位有一男同事得了重病,妻子正处+月怀胎中,可惜没等胎儿出生,男人因病过世,丢下孕中美貌美如花的妻子,好叫人怜香惜玉……可天公做美的是她有一未婚适龄的小叔子向她拋出了爱的橄榄枝,岁数相当,小叔一表人才工作也不错所以她接受了小叔子抛来爱的橄榄技成就了一段人间最好的姻缘,这就是上世修来的德和缘分吧,老天眷顾她和他彼此之间亲上加亲,将来出生的婴儿这个小叔一直视为已出从来都是亲爱有加,无论是后来他她们有了共同的子女,但这个小叔一直待哥↖嫂……现在的媳妇的孩子恩爱有加。
你的情况与此类同,只要小姨子未婚而她又心属于你,你也心仪于她,那就大胆的爱吧!追求她吧,爱和幸福与否只有你和小姨子才能有切身体会啊!只要爱的真诚爱的纯洁完美勇敢的追求吧!家人反对多做思想上的认知和以往的封建意识,打消家人尤其是父母的故滤吧!
双方彼此真爱才是人间最性福最快乐的……祝你顺利顺心顺意实现自己向往爱的小姨子早日成双成婚🙏🌺
那是好事,证明你有魅力。小姨子喜欢姐夫哥,又彼此了解,“近水楼台先得月”,少走些许弯路。再好不过了。一定要好好把握,继续努力,加油!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你情我愿。既然妻子过世,小姨子与你又有了感情,不管家人如何反对,你就应该继续努力。不要辜负了小姨子对你的一片心意,趁热打铁,用实际行动去爱她,把彼此的心熔化一起,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莫管社会上的一些陈见和冷语,重新组建温馨的家庭。把日子过成想要的模样。那该多好。
在继续交往的过程中,我认为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心急,多付出,用实际行动进一步感动她。姐姐过世,作为妹妹心里同你一样还有失去亲人的忧伤。这种情况下,你不仅自己要擦干眼泪,还要多关心、多体贴小姨子,帮助她度过难关。让她感觉你就是一个好暖男。不要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切勿做一些拥拥抱抱、亲亲我我的事。这样会引起小姨子的反感,讨厌你。忍一时之欢,往后日子还长,多得是时间。等她心情好了,你就可以去帮助她做点事。比如:接送她上下班,买一些她喜欢的礼物等等。
她虽然对你了解,也知道你为人处世,但是长时间不添柴,燃烧的情火就会自然消灭。所以你要多为她做事,让她自己向你靠近,依赖你,离不开你。
第二、要耐心做好家人的工作,一方面说服家人,另一方面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能给小姨子一个幸福的家。你所指的家人,我理解为自己家中的亲人和妻子家中的亲人。大丈夫能屈能伸,多与家人沟通交心,特别是丈母娘那里。受点委屈也不要紧,讲讲你与小姨子的未来,妹妹抬抬侄儿侄女,也无可非议。都是您老的孙子孙女。如果我与别人成了家,您的孙子孙女可要受委屈呀。只要小姨子愿意,这不两全其美啊。关键是我与小姨子有了感情,您何必拆散呢。“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要想征服家人,最好的办法还是付诸于行动。这就辛苦你了。要操两边的心,自己的爸妈好说点,尤其是丈人丈母那边,劳烦你多跑腿,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去市场上买一些生活用品,打扫卫生等等。长辈们都喜欢人勤快的人。只要你常去干活,定会让长辈们接纳自己。加上还有老底子。
一个丧偶,一个未婚,两厢情愿,法律也管不着。家人反对,是基于道德层面。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要求自然高于法律的要求,对于成年人的感情,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慎重考虑就好。
应该继续,@英雄拒绝黄昏支持你!她有情,你有意。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这是你和小姨子的事情,所以决定权在于你们而不是家人。
兔子是可以吃窝边草的。
小姨子为什么会爱上你呢?就是她看到了你对她姐姐的情意。现在姐姐不在了,她当然有权力和你在一起了,这并不丢人!
亲上加亲,知根知底,这个婚你可以大胆的去结。
我们看过这样的一个故事。
李某和黄某非常相爱,但好景不长,妻子黄某病世了。临终前,妻子托付李某一定要照顾好她妹妹。
一来二去,他们有了感情,最后他们就结合了。
只要你们是真爱,就应该继续在一起。如果可以被人拆散的感情还能算是真爱吗?
当然,你们这样结合,难免会有不少闲话,或许你的家人也正基于这种考虑。
总之一句话,你们是不是真正想在一起。如果是就没必要犹豫了!
号外号外!这个事要听我说!有了感情你当然要继续!因为小姨子更懂得照顾姐夫!我们村二十多年前的真人真事,你一定要看下去!19岁的雪红长的水凌可人,整天去姐姐家玩,还常跟姐夫闹着玩,她姐姐那年26岁,去镇上卖棉花黑心商给了她200元假钱,因为总共才卖了500块钱,本就耿直的姐姐哪能忍这个?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回镇上去理论时下了大雨半道上因走神滑到河里就没上来,直接就去吃计划了,撇下两个孩子撒手不管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姐夫那还不懵逼了,整天神不守舍,六神无主的,才两个月不到28岁看上去跟40多有一拼了,这让本来就对姐夫有些依赖的雪红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做了个大胆的决定,便想尽一切办法说服爹妈死心塌地的要跟姐夫过,话说姐夫家人这边为了儿子当然没意见了,没成想你说咋地!这一招几天就把快要疯癫的姐夫重生了,又找回了生活的意义,而且雪红比姐姐更会疼人!村里的闲言碎语人家也不管,为这村里有多少人都说这货哪辈子来的这福气!让人好不眼睛疼啊!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都五六十岁了俩人感情还照样好的不得了!
所以,我很支持你,要继续,要继续,要继续!说三遍!
妻子过世了,我认为过了悲伤期,你和小姨既然互相有感情,一个丧妻另一个未嫁,只要互相自愿,理所当然可以结婚在一起。
和亡妻生的孩子,叫姨妈或者喊妈妈都可以,互相都很了解,对岳父母依旧不用改口。
这是婚姻自由,任何不得阻绕和干涉,只要你俩感情深,家人意识陈旧反对无效。
被老婆和老婆家人,一起家暴,怎么办
被老婆和老婆家人一起家暴。这是犯了多大的错,才有这样的待遇呀!但还是不支持这么做。有话说话有事论事,这种做法,是加速推进两人婚姻的快速结束。没有丁点挽回余地。就是你隐忍过去了,他们一家也不会对你好。也没有你的一席之地。
你被老婆和你老婆的家人一起暴打!
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你真的很不幸,但是凡事有因必有果!
如果说你平常对你老婆特别好的话,她和她的家人这样对待你,那么说明你老婆是一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她不值得你对她好。
如果你平常对你老婆很不好,不懂体贴不懂关怀,甚至家暴或者出轨,毫无责任感的话,你老婆和你老婆的家人这样暴打你是你活该,咎由自取!
最后我希望能走到一起的夫妻朋友们,两个人既然有缘走到一起结为夫妻,请大家懂得珍惜眼前人,才能幸福美满的走一辈子!
老公对老婆好,公公家人欺负媳妇,老公却袖手旁观,该不该原谅
不懂你怎么理解老公对老婆好的,我怀疑你的理解跟正常人不太一样,作为一个真的对老婆好的人,不会看着自己的老婆被人欺负,哪怕是自己家人也不列外,真心对一个人好,是方方面面的,而不是单一面,被人欺负都不帮,还谈他有多好,好在哪里呀?没整明白,在需要的时候袖手旁观,啥用都没有,好什么好
公公家人欺负媳妇,老公却袖手旁观,这样的老公怎么还好意思说对老婆好??一个好老公最起码具备平衡自己家人与自己媳妇之间关系的能力和责任吧。袖手旁观是什么神仙操作?当老婆的估计心都寒了,更没归属感了。我是男的我都觉得这样的家真呆不下去,还谈什么原谅。
什么是老公对老婆好?就是在地位和人权上对老婆的平等与尊重。
公公家人欺负媳妇,老公却袖手旁观,这就是对媳妇最起码的不爱和不尊重。这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公公家人是老公的亲人,而不是媳妇的亲人,老公是媳妇唯一的保护伞和依靠,无论何时何地,有人欺负媳妇,做为老公都应立刻出来护媳妇周全。
师友可能嫁宝男,在世做人无主见,公公家人欺负友,老公袖手在旁观,友气不过网上讲,请求解得可原亮,这样人是现在多,从小父母当宝养,离开父母难独立,别说有事帮到友,家人欺负常可亮,到底没输别人家,只怕到是外人斯,木头在边不言语,就算术头能开言,讲话无力点无用,这样从小爱过头,是他父母犯的错,今后就算有出息,必真大人少资矢,所弟所讲人生资,师友不要理解错,兄弟言语到次至,原不原亮在师友,文劝天下父母亲,对儿过头爱犯错,结果爱教变木头,官儿太严爱犯错,小孩再好贫穷养,不过教育要富养,对他人生有帮助,为国教出顶粱柱。
男友前妻的外婆死去了,前妻亲戚打电话给他,他就去了,我还有必要与他继续下去吗
我觉得不能因为这些事情影响到你们的感情,毕竟别人曾经是一家人,是存在过感情的。我觉得很多外婆对外孙女婿都很好的,我外婆就对我姐夫跟我老公他们很好。况且这个不是他前妻直接跟他说的,而是他前妻那边的亲戚叫他过去的。一个老人家离开了,送她最后一程是很应该做的,你应该庆幸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或许叫他过去,是老人家最后的心愿呢!凡事不要那么绝对,好好处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