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吨国外扔掉的旧衣服在中国被截,你怎么看待此事
我觉得只要消毒清洁得当的话,我是支持这样的循环利用的,毕竟比较环保。并且公开来源,不介意的人可以去买。就怕走私的衣物传播病毒,欺骗消费者的。
在外国也有很多二手衣服店,跳蚤市场,而澳洲也有几家慈善二手店。大家还是很乐意关顾,资源循环利用,各取所需。但是将他们卖给顾客之前,应该要清洗消毒干净才卖人。不晓得国内什么时候才不再昧着良心赚钱。这下进入到了一个恶性循环:国内老板想赚大钱,中间劳动者因为工资太少不想给你好好干,消费者不想掏太多钱,因为有更便宜的货色。
还记得以前我才14岁的时候。那时候我上学的时候住宿舍。然后我跟我的室友那个小女孩一起出去广州的夜市上面逛夜市。然后当时看到有一大堆衣服三块钱人民币一件。我那个同学买了一件毛衣。然后那个衣服还带着衣架,一看就是旧衣服那一堆都是旧衣服。我当时没有买,因为我从来都是只买新的。我都是去服装店买,结果回到宿舍,以后我那个室友。打开那个衣服准备试穿一下,再去洗衣机洗的。
结果他翻过来那个毛衣一看那个毛衣的里面的那个领子,还有那个里面全都是血迹。把他吓得不得了,就是毛衣的外面看不出来,但是里面全都血迹。特别是脖子的那个地方全都是血迹。把他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把那个衣服还有衣架全部都扔了。当时我也吓得不得了。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以后买衣服都去服装店去买。我自己也是只买新的带吊牌的。我从来都不买旧衣服。当然,也是指国内的,国外的那种有来源的还是可以的。
想想都可怕!洋垃圾被一些不良商贩捡回来向同胞卖钱。坑同胞还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应该严打!我是不会去买这些旧衣服的,我宁愿穿几+元一件的便宜新衣,决不买地摊上的旧衣。我害怕被传染上疾病。心理上也不接受这些来历不明的旧衣服。我期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杜绝洋垃圾入境!
说明部分人在在经济利益面前忘记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私人的利益而忘记了法律的威严,所以对于这一部分极少数人必须加大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惩罚,不仅让其经济上得不偿失,更是让其失去人身自由。同时法律细则上还必须进一步细化,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最终目的让这部分人不敢去违背法律,因为一旦触碰法律的底线,不仅要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要遭受牢狱之灾。
温州:110.7吨走私旧衣物被销毁,原本可能流向苍南等地, 你怎么看
110.7吨的走私衣物被销毁,然后呢?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太泛泛了!首先要清楚这么多衣服哪里来的?
之前看过一篇新闻,讲的是一些TB商家挂着“原单”的旗号从不同渠道收集衣服挂在网络渠道销售。(注意,这里“不同渠道”包含死人衣服。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事实是否如此无法考究,但无疑,若是这一批衣服被收缴,绝对要烧毁!
也有一些旧衣回收,原是要寄往贫困区的爱心捐赠,因物流费太贵只取部分,剩余自行丢弃销毁。
写到这里,又看了下标题“走私衣物”,
走私…到底怎么算走私呢?上度娘查了下,看来与新闻上所述为同一类。那么销毁是最好的方式去处理。
转回来说,为什么会出现走私衣物?
横竖想来,还是“利”字当头。卖家的“利”,买家的“利”。有需求才有市场,这种畸形的供需关系,到最后谁买单?我觉得这个话题背后,该引起重视的应该是这个问题。
延展下来再讲,面又太广,超出了我能预想的种种,就此打住吧。
浙江破获假鞋团伙,涉案金额超7000万,你有什么想说的
销售冒充名牌的假鞋,首先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对口的罪名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当然一旦立案,消费者大喊上当,说当初以为是真鞋,买回来才发现被骗了,这就麻烦了,搞不好定个诈骗罪,如果罪名坐实、金额7000万,主犯刑期10年以上。
还有一类是路边、街角的“阿迪耐克走私鞋要不要”,我相信每个去买这种“走私鞋”的消费者都心知肚明,走私主要是税的问题,但鞋是好鞋,走私不足以让一双正版原价两千块的鞋,直接卖到两三百块。
走私的话,对口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去年因为同行合作,刚好做了一个江门的走私案,当事人37天内取保了,也是因为鞋。
不过有一说一,你花300块买一双原价2000的正版鞋,还以为是真的?你是怎么想的?
其实很多消费者也挺坑,一旦卖方出了事,总感觉要说严重一点,恨不得你判个无期,一是撇清自己的责任,二是说不定还来要回来点啥。
衣服走私是什么意思
就是买卖衣服没有给国家政府交税,没有公开合法的途径,逃避海关质检之类的,也就意味着衣服的质量和安全无法保障。
现在也有走私罪的,之前就出现代购被抓进去的情况,所以,我们在不了解消费途径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代购服装。(我的大概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