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狗,逃跑中意外撞车身亡,狗主人被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看到题主的问题,我突然想起当年一个偷狗贼的遭遇,这个偷狗贼的下场有点凄惨。事情发生在40多年前,那时田土已经责任到户,由于生产的粮食增加了,农户们开始了更多的家禽家畜饲养。作为六畜之一的狗,发展很快。当时我们村,基本上每户都有饲养,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到了冬季,就是一道美食。
当时农村养狗,都是散养的。没有像现在这样,用绳子拴着。有时的狗会成群结队,在外面嘻戏,互相追逐。这给偷狗贼带来了可乘之机。到了秋季以后,他们每个晚上都要出动,用各种方法捕获别人家里的狗,然后拿去集市上卖了获利。
有一个盗狗团伙,大约有三四个人,每晚在我们村一带偷狗。据很多农户家反映,他们家里都丢失了狗。痛恨偷狗贼,也为了给偷狗贼一种惊慑力量,村民们发自内心的想给偷狗贼一个有力的打击。有一个晚上,夜色朦胧,偷狗贼又来了。他们准备偷村民王民贵家里的狗。
王民贵60多岁,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这晚上肚子拉稀,正起来上厕所,突然听到院子里的狗狂吠不已,打开房门一看,暗淡的月光下有几个黑色的影子正在盗狗。他立刻大喊了起来:“捉贼呀,有人偷狗!”听到喊声的村民们,纷纷拿起锄头,木棍,扁担等,一齐向盗狗贼追去。
这几个人一见这阵势,也慌了手脚,急急忙忙向村外逃窜。成群结队的村民们在后面紧追不舍,盗狗贼慌不择路,朝着一条长满杂草的牛路落荒而逃。突然,一个盗狗贼一脚踏空,坠入路旁一个废弃的煤井里。待人们搬来长梯,下井一看,此贼已命丧黄泉。
后来此事经公安政府协同处理,偷狗贼属于咎由自取,其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偷狗贼当时刚结婚不久,妻子离他而去。他的父母托人在他摔死的煤井旁,挖了一个坑,就地安葬了。前几年我从那里经过,四处长满了荊棘,已经分不清坟堆的具体位置了。年轻一代,根本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故事。
回到提主的问题,我认为偷狗贼有错在先,作为被告狗主人主观上也没有致死偷狗贼的故意,偷狗贼只是意外死亡而已,狗主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头条图库。)
半夜,妻子接到电话:“我中了毒箭,马上就要死了……”,随后“咚”地一声,丈夫倒地不起,死在现场。
这个丈夫平时好逸恶劳,专门以偷狗贩卖为生。偷狗的方式十分隐秘:把长箭的箭头涂上毒药,用弓弩悄悄射击村民家养的土狗、宠物狗。狗狗一旦中箭,短时间内快速倒地,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达到偷狗目的。
村民气得牙根痒痒,奈何难以抓住。
这天半夜,这个丈夫骑着摩托车又出发了,正当他举起弓弩又要作案时,事有凑巧,起夜的狗主人眼见有人举起弓弩瞄准,赶紧大喝一声“干什么?!”这个丈夫忙中出错,一箭射中了自己的脚背。他自知难逃一劫,连忙打电话给妻子,电话未完,直接倒地身亡了。
此事曾在事发地轰动一时。
死者妻子后来告状,要求狗主人赔偿损失70万元。结果被公安人员一顿教育,最后一分都没有赔到。
说这个事情,结论非常明确:偷狗逃跑,撞倒身亡,责任自负。
当然也有前提,狗主人只是喝止,没有追打。假如追打小偷,出了事情,可能或多或少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了。
2020年8月,灵川九屋,村民李某与妻子刘某正在自家二楼看电视。由于天气闷热,自己狗狗也在院子大树下乘凉,突然听到狗叫声,妻子跑去窗前一看,发现一男子正在院子里偷自家狗狗,妻子立马大喊“抓偷狗贼”。李某急速下楼追赶该男子,惊慌之下,偷狗男子开摩托车急速逃窜,由于路面湿滑加上惊慌,开车意外撞上离家不远路边电线杆身亡。
事后,偷狗男子马某的家人将夫妻两人告上法庭。称如果不是刘某惊叫,李某下楼追赶,马某也不会惊慌开车撞上电线杆,认为狗主人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月15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马某家人称,事发当天,马某是听说该村李某家狗咬人,危害社会,马某打抱不平,因此才前往偷狗。但实际上那只狗并没有咬伤任何人,马某在偷狗的过程中被刘某发现,刘某大喊“抓偷狗贼!”,李某一边下楼追赶。
马某偷狗被发现后十分惊慌,又见对方要追上来,下意识就慌忙开车逃跑。路面湿滑,慌乱之下开车撞上了离家不远路边电线杆,车损严重,马某倒地不起,伤势严重。李某见马某受伤严重,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没过多久急救人员赶到,及时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狗主人帮伤者垫付了急救费用,并通过伤者及时通知他家人,李某也报了警,警察及时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做了笔录。由于伤者内脏受伤严重,当天晚上因抢救无效在医院抢救室死亡。
将狗主夫妻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元
马某死亡后,他家人很悲伤,并提起了诉讼。他家人认为,如果不是妻子刘某大叫,丈夫李某下楼追赶,马某也不会惊慌撞车身亡,因此一纸诉状将夫妻两人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马某家人诉求。法院认为,在发现马某偷狗行为后,夫妻两人没有诉诸暴力,妻子只是在窗口警示,随后的下楼追赶行为,也是狗主常理追赶小偷,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是法律准许的范围。出事后,狗主人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伤者得到及时抢救,狗主也垫付了抢救费用,同时也报了警,是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狗主人前后处理得当,因此没有相应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无需任何赔偿。
偷任何东西,都可能构成犯罪,唯独偷狗除外,除非入室偷狗或抢狗。狗吃百家饭,一旦离开了狗主人的视线,就无法认定狗主人到底是谁?你说狗是你的,有什么凭证?即使有狗证,也无法证明,又不能通过指纹或DNA鉴定。天下品种、颜色都一样的狗太多了。
养狗不看管,遛狗不牵绳,狗被偷就被偷了,倒霉,白被偷。也许,偷狗人是为民除害!哈哈😄
偷狗人因此发生交通意外,应该按照正常的交通法规来断定责任,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有人追赶发生的交通事故,追赶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国一头黑熊被困汽车内,导致高温中暑被热死,掌力能否打碎窗
熊的掌力可能达到800公斤,因此是完全能够打破玻璃的,只是熊通常情况下不太会用工具,完全用手掌打的话,有的时候打的破,有的时候也不一定打的破,但最关键的是熊不知道可以用斩去打破玻璃就能够逃生。
例如这一只被闷死的熊他,几乎把车子里面的内饰全部都抓破了,说明他也是在挣扎也是想跑出去,他也是想用力,然而用的力用的地方都不对,所以就没有办法逃出去了。
这不仅是因为高温中暑的原因,还因为是严重的缺氧。又热又缺氧,很容易让人昏倒。例如有的小朋友坐车,然后家长忘记了,把这小孩子从车里面拿下来车窗什么都关死了,结果小孩子活活被闷死的情况也有。至于美洲黑熊的话,那么它的难度就更大,因为它的体型更大,在汽车里面腾挪的空间更小,然后天气一热又着急到处乱抓,也不知道可以拍碎玻璃,跟我们的小朋友一样,智商还是不会太高,因此就被活活的闷死了。作者为高级#策划##经济师#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黑熊##在头条看世界##我要上头条##写作##杭州头条##分享你的今日感悟##我在头条搞创作#
能定能击碎玻璃,但是智商不行,它不会啊,
当地时间22日18时45分左右,一辆车的车主在其车里发现这只熊。田纳西州野生动物资源局23日在一份声明中描述了调查细节,他们认为这只熊用牙齿或者爪子打开了未上锁的车门并进入车内,但在车门关闭后被困。他们还称当时室外的温度超过了95华氏度(约35摄氏度),这意味着车内的温度可能超过了140华氏度(约60摄氏度),这可能导致了熊死亡。
田纳西州野生动物资源局还认为,熊(进入车内)是为了寻找食物,因为车内地板上有空的汽水罐和食物包装纸。该机构人员表示,人们应该锁上车门、摇上车窗,“永远不要把食物或者任何闻起来像食物的东西留在车内”,熊的嗅觉比猎犬还强7倍。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4日报道,美国田纳西州一只黑熊寻找食物时在高温下被困在一辆汽车中,最终这只熊被发现死于车内,黑熊的掌力其实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它的前掌,挥击的力量可以杀死一头马鹿,所以黑熊它的掌力是可以足够打碎车窗的。
这只黑熊在车内被热死,有很多种原因,首先可能是因为他体型过大,困在车内无法施展,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太饥饿,没有力量,黑熊毕竟是动物,不像人一样会思考,所以也有可能是他没有找到车窗位置进行攻击,高温下,汽车内部温度升得很快,可能十几分钟就over了。
没有着力点或者身体被卡住吧,使不出全力或者力气用错了地方,光顾着挣扎。
体型大,耗氧量高,环境小,产生热量高,一会就蒙蔽了…
也有可能是车真的好,高配高配~有钱人的座驾,不是出租车可以想比的~
在熊科动物中,美洲黑熊种群广泛分布在北美洲,也属于一种大型熊类,仅小于北极熊和棕熊,在熊科中体形排行第三,雄熊重量60-272千克,雌熊重量40-150千克,直立时身高约1.2米到2米。
熊相对其它猛兽的利爪,更在于它们挥击的时候力量强大,让“粗钝”的爪子击杀猎物,而黑熊的前掌力量很大,特别是它的前爪,挥击的力量可以杀死一头马鹿,这样挥击力量能造成很大的杀伤,帮助黑熊用于撕吃猎物、挖洞和攀爬等,所以黑熊绝对有力量能打碎车窗和挡风玻璃。
这头黑熊被困在车内,没有打碎车窗逃生,很有可能是一头饥饿的黑熊,没有力量,在慌乱的时候没有找到车窗位置进行攻击,加上紧闭的汽车,其内部升温非常快的,温度又高,十几分钟就可能让人中暑,高温之下让黑熊没有办法逃脱。
在高温的夏天,在汽车内部没有开空调,又在太阳暴晒之下,温度会迅速上升,对人、对动物都是非常危险的,不然让人、或宠物动物在汽车内,特别是不能把小孩子留在汽车内,不然很容易造成中暑伤亡。
国外一主持人开车突发意外,为躲流浪狗撞树身亡,你怎么看?
偶然事件亦或技术问题。开车的车速一定要在自己可控范围,这个是随环境变化的,比如空旷的路面,可以开到限速值,允许的话可以百公里以上,尽管这个速度下刹车需要距离,但路面空旷,有操作空间,所以说是可控的。人多的地方,小区里,限你5公里就5公里,限20公里,就二十,这种情况下,有突发事件,也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出问题的,不是没注意,就是超速,往往责任在自己。
事件发生在印度,莫汉演员主持做,当地圈内还很牛,可以称得上优秀。
五日凌晨上高速,莫汉携带一朋友,风驰电掣奔前方,谈笑风声乐悠悠。
可是莫汉没料到,危险就在不久后,突然一只流浪狗,正横马路对面走。
莫汉估计会撞狗,就把方向打向右,结果动作有点粗,车子直擂大树蔸。
只得嘭地巨声响,就像雨天雷声吼,车前撞得稀巴烂,莫汉重伤鲜血流。
路人报案警察救,莫汉送到医院收,回力无天魂被勾,一命呜呼上帝留。
此事依我个人看,这个莫汉犯糊涂,为了一只流浪狗,冒险避让把鬼做,车毁人亡代价大,得不偿失应当否。人类主宰这世界,爱护动物是要做,但是主次要分明,本末轻重要思谋。人命关天大于天,岂能输给一条狗。何况还是流浪犬,撞死还是好事做。
若是发生在国内,此事令我思良久,中国狗爹与狗妈,多半会是如何做?各位不妨猜一猜,有说就把评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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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根刺树的样子
1、为常绿灌木或小乔木,叶形奇特,碧绿光亮,四季常青,入秋后红果满枝,经冬不凋,艳丽可爱,是优良的观叶、观果树种,在欧美国家常用于圣诞节的装饰,故也称“圣诞树”。
2、树皮灰白色,高(0.6~)1~3米;稀有8~10米。幼枝具纵脊及沟,沟内被微柔毛或变无毛,二年枝褐色,三年生枝灰白色,具纵裂缝及隆起的叶痕,无皮孔。
3、叶片厚革质,二型,四角状长圆形或卵形,长4~9厘米,宽2~4厘米,先端具3枚尖硬刺齿,中央刺齿常反曲,基部圆形或近截形,两侧各具1~2刺齿,有时全缘(此情况常出现在卵形叶),叶面深绿色,具光泽,背淡绿色,无光泽,两面无毛,主脉在上面凹下,背面隆起,侧脉5或6对,于叶缘附近网结,在叶面不明显,在背面凸起,网状脉两面不明显;叶柄长4~8毫米,上面具狭沟,被微柔毛;托叶胼胝质,宽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