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领导受贿,而且这个领导对我不好,我要怎么办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你应该装不知道,平常咋干的就咋干。
我为什么这样劝你?有几点理由?
理由一:你知道领导受贿了,不等于领导就真的受贿了。
你知道领导受贿了,不排除是你的主观臆想和道听途说所获得的信息。因此在你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来证明领导就真的受贿了。
理由二:领导真的受贿了这种事,竟让你这样的小虾米知道了,那肯定是小菜一碟。
客观地说,领导受点小恩小惠,根本不算是什么大事,就凭这点小事也不会板倒领导。
还有领导受贿这种事都是在暗地里进行的,你作为一个普通员工,不可能利用非常的手段,来获得这种不能外溢的信息。
理由三:领导受贿这种事事关领导的政治生命和切身利益,同时也关连职场的发展命运,开不得玩笑。
指证领导受贿这种事,不但要有真凭实据,更要按照相关的程序来操作。作为一个普通员工虽然有向相关部门举报的权利,但具体的操作却要十分慎重。
领导受贿了,你的言外之意是想举报,你得懂得,受贿的数目和数量及价值,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还是以行贿达到某种目的。既然你知道他受贿了。你的工作,你的亲属,你的社会关系,都应该在这个范围内。你想舍弃这一切,一举成名吗?一般人的心态,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很多人把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看成不正常的现象,往往被冠以行贿,便以举报,为一件大快人心的正义之举。做这样的事情是要有代价的,很多时候,往往是作茧自缚,为他人作嫁衣裳,为自己的不成熟付出代价。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你想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的时候,就要拉近和附近同事的关系,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到朋友或是亲戚家,带点礼物,也就成了人之常情,空手去,那是一种不礼貌的表现。
有这种认知的人,也是初入职场的人,其心智并不成熟,冷眼看世界,领悟到人生的真谛。才能逐步走向成功之路。
你知道领导受贿了,而且领导对你不好,你要如何做,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一个单位,很难有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干部,因为人情世故是华夏五千年的传统。而一个人只要做了一些事情,就很难不被他人发现,正所谓没有不透风的墙!
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确实考量的是一个人的格局,也考验一个人的智慧。我觉得,还是要考虑清楚自己所处的形势,可以以主人翁的心态去处理问题,但还是要确保自己的安全。
比如,你掌握的线索到底能不能把事情定死,你提供的线索能否直接定案,这个真的非常关键。特别是这个领导本来就不待见你,对你不好。如果你一下子能把他按死,那你也解脱了,如果你提供的证据没有查实,那就惨了,对方肯定会卷土重来!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受贿类的案件,现在大家都聪明了,因为现在的规定是行贿受贿一起查。也就是说,以前从轻处理行贿的一方的刑事政策,现在没有了,而是要行贿受贿一起查,一个也不放过。因此,这种对合犯真的很难找到线索,两个人都是同一个绳上的蚂蚱,都会尽量相互保护,要想查实很难。
所以,你要掂量一下你的线索,一个是数额上能否达到三万元的标准,否则即使查实了也无法定案,只能按照违纪处理。再一个是行贿方是否配合,行贿方如果不配合,案件很难查实。还有一个是是否有证据予以证实,比如银行流水,双方谈话记录,有无证人等等,都是定案的关键。
再有,不论你能否举报成功,你都将面临着尴尬的人际关系。你举报成功了,群众都会远离你,认为你是一名危险分子,没人和你交朋友。举报不成,你会面临更加窘迫的领导关系,这个领导会更看不上你,你不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这个问题很考量一个人的人品,也是“公与私”的较量,从道义上讲你应该举报。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清楚。
第一,你知道领导受贿有无真实依据,是道听途说呢?还是亲眼所见,或是你行的贿?如果没有真凭实据,你就会有打击报复之嫌?
第二,你知道受贿的金额有多大?如果是送一袋米,送一只鸡,送一块肉等土特产,那别人也许是感谢他呢,就别小题大做了。
第三领导怎样对你不好,是工作要求高?或者是对你态度不好?或者有意打压你,刁难你?是对你一个人不好?或是对其他职工都不好。如果是你的原因,你就要转变作风,好好工作,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和好感。
第四如果你掌握了领导受贿的确切依据或线索且数量又大,你可向纪委或者检察机关举报,他们会给你保密,他们会根据你举报的情况去调查,去侦察的,如实举报举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的建议你认真考虑,权衡利弊,有根有据,如实举报。共同维护反腐倡廉,还社会一个清风,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人际关系,以公为重,化解个人恩怨。
行贿受贿是一对孪生姊妹,一般情况下是一对一,不会通过银行转账,更不会有第三者在场,也不会出现在你选择的场所,因为害怕录音录像等秘密取证手段。
你说的言之凿凿有什么根据,主管部门不会轻易相信,因为他们查证不实或缺乏证据链,抓不住狐狸会落一身骚气。
我当年经历过一件事。有人想谋取某个职务,在装烟酒的包装盒内藏了三万元钱,神经兮兮地送到家里。我发现后把钱带到办公室,不事声张地当面退还本人,因为这毕竟不是体面的事。
我把这件事汇报给市委书记。他处理这种事经验丰富,说我处理的办法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应当通过可靠的第三人退还贿金,或者自已交到廉政帐户,无论到什么时候,经得起组织调查。
从此以后,我学会了自我保护的一着妙棋。无论贿金多少,我都交给办公室主任,说家里有点急事,借了某同志一些钱,替我还给他,并表示感谢。办公室主任心思缜密,每退还一笔钱记一则日记,时间地点天气阴晴备注详细。我调离时他给我一册复印备份,我俩都心照不宣的笑笑而已。
如果你手里有实物证据,那就很容易了,直接带上交给纪委监察部门就行了,他们也会替你保密的,如果你是亲眼见到受贿过程了,但是没有留下实物证据,那么你需要给纪委监察工作人员提供最详细的信息,比如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受贿细节,相关人员会进行调查,查证属实后会采取相应措施,而如果非属实情况则你可能涉嫌诬告陷害了,因此,无论领导对你好不好,你检举他要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要带有情绪地去捏造和放大事实,最重要的是务必你有确凿证据或者有亲眼所见的情况,绝对不要只凭借感觉或者是听说之类的就去举报,容易把自己陷入困境了。
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属收受礼金是什么,行为
涉嫌受贿犯罪,且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私企受贿1万员工判多少年
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年左右
1、如果私营企业人员利用权力受贿,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老师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算不算受贿罪
我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是不算受贿
看基于什么目的和收取的数额,如果是录取或者升学所收取的大额金钱,是属于受贿。因为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就是国家工作人员。
教师收受家长礼物,算不算受贿?
刑法中的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教师能否构成受贿罪,首先需明确教师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公办学校的教师拥有事业编制,但不是所有在编教师都从事公务。
“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换个通俗的说法,学校中负责人财物事的领导才算从事公务的人员。
普通教师负责教学,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公务。公办在编教师在招生录取、采购教材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可能构成受贿罪;民办学校聘任制教师则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外,所有教师无论有无编制,都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教师不能收礼。公共教育有别于私塾、家教等私人教育,依托公共资源,国家通过财政保障运行。教师手中的权力看似微不足道,实则举足轻重,是公共权力的延伸和具现。上课提问谁、排座位谁坐前排、表扬谁批评谁、让谁当班长……教师利用国家赋予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权力牟利,假公济私就是受贿。
“身边人”受贿,领导干部要担责吗
根据我国的国情,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中,领导干部“身边人”如配偶、子女、情人参与作案的现象十分普遍。
另外,一些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时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只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将领导干部“身边人”作为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新的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领导干部“身边人”可独立作为受贿罪的主体,这无疑弥补了法律的不足。